1、我想问,我们朋友说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起诉银行索赔,那么具体操作程序是?2、新市区刑警队让我去做报案材料和询问笔录,可是并没有给我受理案件回执单,只留一办案民警电话,该做法妥否?3、我如何尽快
更新时间:2007-01-24 10:40:18
问题描述:
2006年11月27日0时和0时30分,我本人的建行卡(工资卡)被人在高新区某一自动提款机上分两次共计取走了2000元(0时取走1500元,0时30分取走500元)。事发当时,我正在家中休息,该张银行卡也未曾离开过我,我没有办理电子对帐单。发现卡上少钱,是在事发后的10天,随即去银行打了对帐单。后新市区刑警队联系到我,问我是不是卡上少钱了,要我前去作笔录,他们还说银行会连本带息一同退给我。时间过去将尽2月,建设银行和新市区刑警队也在未联系过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