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本人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如果能获得赔偿,赔偿金如何计算(本人在此厂已工作4年,合同还有13个月到期)?
更新时间:2007-01-22 09:49:06
问题描述:
本人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公司共有三个车间,本人在二车间工作。
现场生产中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工人反响较大:①工作环境有噪音、粉尘(一车间的铝焊接以及打磨与二车间喷锌所产生的粉尘)等污
染,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影响工人身心健康;②工资分配不合理,二车间工作强度、时间比其他车间(一车间、二车间 )大,而工资低
。
某日上午公司领导到车间巡查,车间十几个班长代表工人反映了此问题,公司领导听了汇报后一声不响地走了。
下午公司做出了开除2名班长的决定,本人是其中一名。(注:本人与公司合同未到期)并且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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