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诈骗成立吗?盼回信,谢谢!
更新时间:2007-01-20 12:21:5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从事业务)期间,公司一经理欠我个人700左右的钱,要了多次也没有要回,刚好在我工作期间我曾有一单业务做成,有2000多货款。我就想自己去收回来(此时我已辞职),扣除他所欠的700元。再把多出来的钱拿给经理,并让他给我打一个收条。后来我就到客户家去了,并没有收到钱,在我去后不久经理也去了,他也没有收上钱。现在的情况是,这个经理多次挪用公款,一直没有补上,现在公司在要他补齐公款,如果不补齐就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公司也对我说,那天我去收过钱,要以诈骗追究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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