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离婚,需要支付她在娘家住院看病的费用吗?如果支付,应该以什么程度支付?支付的费用应该以什么作为参考?
更新时间:2007-01-20 22:43:13
问题描述:
05年底经介绍认识汉中的梅,一年时间相处,于06年底结婚,定于2月23日结婚,可结婚后第二天(24日)她送娘家人回家的途中突然发病,吐血不止,送往医院检查得知患有已肝,并已转自早期肝硬化,在我四川老家住院一星期后由我送回汉中她娘家,由她娘家人花钱看病,有半年多时间,这期间我租房独自一人居住,由于9月份又发病,我待她病情稳定后提出离婚,她同意,但是她要我一人承担这结婚到现在以来的所有医药费用,我不同意。我可以把结婚过的6000元彩礼还有在四川住院看病的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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