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更新时间:2007-01-18 10:26:58
问题描述:
去年12月20号我与**房地产公司签定了一份购房协议,以房款总价9万(包括办证的费用,手续由**去办).21号我们就签定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同日我也把全额房款交清.于是我于今年的1月3号与他人签定了租房合同,把我购买的那间门面租于他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1.2万元.可是,前几日,**公司通知我他们要把那间门面买给他人,房款总价为9.5万元要单方面撕毁合同.并且说违约金由买房那家承担.我与**的违约金是4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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