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这种情况,我想要回抚养权,对房子进行重新分割,房子归我所有,我退还男方2.85万元,法院是否支持?是否还需要向原来判理案件的法院起诉?麻烦您给予指点。
更新时间:2007-01-16 14:47:32
问题描述:
2006年8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我每月给孩子生活费200元,房子归对方,对方房补贴3万元。判决后对方给了我2.85万元,剩余说没有了以后再给至今多次催要没有给。孩子男方也一直没有接去生活,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多次催男方接走孩子,男方以孩子不愿意和她一起生活为由没有接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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