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并没有和他父母分家,吃住都是用他父母的.所以我想请问我是否因为我老公没有钱,就什么财产都分不到么?我能不能从他父母的总资产那里得到相应的补偿么?另外我们有个女儿已经3岁半了,离婚后.我就会离
更新时间:2007-01-10 16:13:01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公结婚5年了,我的户口在成都,我老公的户口在九江.我是到九江和他结婚的,婚后我们和他父母同住.我们也没有单独立户.他的户口一直在他父母的户口本上.一直到现在.我们和他父母同吃同住在一起.他的父亲经营一家旅行社和印刷厂.而我和我老公都在我公公的旅行社做事,有时候还去印刷厂帮忙做事.我们的工资都是由他父亲给的,说是工资,实际就是给你点零用钱.是象征性的工资,很微薄,.所以我和我老公都没有存款.现在我和我老公的感情破裂并谈到了离婚,我提出要分财产.他说他并没有钱,而事实上我们夫妻也确实没有共同财产.只有几件打制的简单家具.没有家用电器.所以他说他没有钱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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