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部门认为我应该付30%责任,因为尾灯不亮,我和肇事者的医药费用总合的30%由我支付,是否合理?(如果他花9000元,我花1000元,那我不是要为他付2000元费用,可是我是受害者呀)2。我出
更新时间:2007-01-08 21:00:21
问题描述:
晚上6点多,我在道路右侧修理摩托车,当时路上比较暗,我的车尾灯也坏了,从后面快速驶来一辆无大灯摩托车,驾驶员喝了很多酒,将我撞倒,导致我右腿肌肉撕裂,缝了30多针,肋骨断了4根,脑部4厘米的肿包,右腿三处小面积烫伤,住院7天,花费1700多元.肇事者颅骨骨折,也住院了,做开颅手术.(双方摩托车均无牌照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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