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向法院提供怎样的证据才能追回我的租金?谢谢!
更新时间:2007-01-04 18:31:47
问题描述:
我与房产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第一年免交租金。合同成立后,我将租赁场地多余部分转租给另外几位,他们在这经营长达10个月之久。当时,我与承租的几位商户口头协议过租金等事情。现承租户不认可当时有过口头协议。而我又提供不出书面的证据,证明他是租我地方。他们以我未向房主交纳租金为由,拒交租金。承租户现已搬出我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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