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公司的此一举措完全是想单方面解除本人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逃避劳动法的赔偿,但是直到今天我不知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但现实已经使我造成误工长达这么久时间以及让我受到巨大的精神伤害。今天华孚公司把我逼成
更新时间:2007-01-16 14:20:53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2年6月15日被深圳市华孚进出口有限公司聘任为跟单员一职(证据:入职时强迫员工交纳的持股押金单),在职期间,本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积极进取,于2005年6月被晋升为外贸跟单经理(证据:薪资调整通知书)。
在2006年11月24日华孚公司两位高层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秘书)在事前没有与本人协商的情况下,以部门上半年异常情况较多为由责令我从跟单经理职位降为高级跟单员,此事令人难以至信, 一直在公司以标兵为榜样的我(就在今年七月份在景轩酒店召开的公司半年度总结会上,本人还被表彰为优秀经理。怎么突然来了个部门上半年异常情况较多?)突遭沉重打击,让我几天没吃饭睡觉,然后造成严重感冒与咳嗽(公司同事与我家属可以做证)。
事隔四天即11月28日,公司又三名领导(总经理/人事经理/董事长秘书)突然再次传召本人到人事部小会议室,提出因公司无法再安排本人工作要求本人自行提出辞职,此举令本人万分震惊,当时本人因感冒咳嗽严重,思绪十分紊乱,但本人要求公司给我两至三天时间考虑,可是人资中心经理黄一再追逼:要求缩短考虑时间,本人再次提出最快也要明天回应,然后,客服中心总经理盛即时要求马上处理,并以口头允诺协助办妥深圳户口(但第二天有人告知我董事长秘书陈就打电话叫人停办我的户籍)方式要挟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在本人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董事长秘书陈即刻从人资中心拿来辞职书与笔, 逼本人写下辞职报告,当时我连辞职理由都不知怎样写,盛就要求我写“因个人原因辞职”,并要求本人当即签名,上述整个过程不到三十分钟。
本人对公司这种无理行为不服!事后,令我感冒与咳嗽更加严重,并入院打针多次(有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证明)。后来,我将此事全部经过告诉我老公,我老公听后非常气愤,然后在2006年11月29日致电给当时正在出差的盛谈话,并要求他作出解释,当时他也答应会在他回来公司后再重新商谈此事,于是在2006年12月7日和8日两天我都有找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并要求公司按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赔偿,但公司以欺压方式拒绝赔偿,仅答应部份或应给还的的款项(附件),并威胁说如果我不写辞职报告就把我降到最低级或调离到认我无法适应的工作岗位,逼你主动写辞职书(此狂言于12月8日口出于人事部经理黄)。随后,认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会是华孚公司的文化,于是在2006年12月8日下午即时以书信形式将整个过程反映给公司最高层领导孙董事长,要求给予公平合理解决(参阅致华孚董事长的一封诉求信)。
2006年12月11日上午本人致电给董事长多次想了解公司处理意见,但一直无人接听,然后本人致电给人资中心经理贺与董事长秘书陈,悉知此事转由营销系统总载(陈)处理,下午本人再次致电给董事长秘书(陈)想约谈董事长,但遭到拒绝。次日(2006年12月12日)中午本人收到华孚公司寄来的快件:离职交接通知函(见通知函),于是我在2002年12月12日的16:30就到达了公司,然后被关在公司人事部的小会议室里(有相片作证),叫人般来电脑要我写交接明细,我一一帮他们完成,做完后又要求我给他们写客户资料及相关客户的注意事项、、、、、、直到当天晚上19:50让他们满意了才放我走,整个过程都有人监控,就连把交接清单表给相关部门确认签名时也不允许本人直接找相关部门人员交接,并且打水喝时也怕我会在前台或在别的同事面前说出什么来似的(不明白公司为何会如此对待本人?)。等交接完毕,公司又以业务出差为由要等业务星期五(12月15日)出差回来再确认签名后就通知我过去给马上结算工资。实际上,业务已于星期四出差回来,但在星期五与星期六公司都没有任何人给我通知。于是我在周五周六(12月15日与16日)两天都有致公司电话跟进,但他们(盛、范、陈)回答都支支吾吾,互相推搪,始终都没有明确的答案(有电话录音)。后来我老公打电话追问盛永月此事的处理情况,他却以客户没确认帐单为由要求我再等等看(完全是无理的哄骗理由,其实帐单客人早就确认完毕以及交接给接收的跟单员确认完毕,交接的那天也给盛、范说明清晰过,真不明白这两位领导天天在做什么呢?)。直到2006年12月18日,我直接到公司要求他们叫相关人员出来对此事对正要个说法,他们又无法面对现实,不敢召集相关人员出来对正,这是什么意思呀?
关于我的离职我知道他们根本无能力解决(但也没必要用上面各种手段),2006年12月18日要求老板出来解决,可是出来了营销系统总载陈(老板娘),老板娘竟然说她不知道此事(前面有人说转由她处理),既然她说她不知道也无所谓,但一定会问一下事情的经过吧,可是她没有问就发话了,老板娘问我如果公司这样做对你很委曲就回来上班行不?我说可以,但要求恢复原来的经理职位(因为降职时就是以强迫方式),并在公司全体同事面前给我赔礼道歉, 补回我的误工费,我还会继续努力工作的。这点要求不会过分吧?谁都有可能会做错事的时候,我想如果他们知道错了就赔个礼道个歉也是可以原谅的事,这样社会才能和谐进步呀。可是她(老板娘)怎么说,要么就重新写辞职报告给她,要么就你去告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