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此外孙想反悔,我想请教:1.此份协议是否有效?2.家里其他人是否有分享拆迁费的权利?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6-12-29 13:39:55
问题描述:
老房子是公房,我爷爷奶奶在那里抚育了包括我父亲在内8个子女,随着子女长大各自在外成家,户口里只剩下爷爷和奶奶.后来其中有一个在外地成家的女儿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在上海读书,以\\\\\\\"知青子女回沪读书\\\\\\\"的方式把户口转进两位老人的房子(此外孙现也已成家并另有商品房,但户口没迁走).至1997年底两位老人相继去世,户口里因只有此外孙所以没和家里所有人商量就成为户主.
去年由于听说老房子可能拆迁且此外孙为多独吞拆迁费利用其公务员身份把他丈母娘的户口也迁了进来(后因事情败露恐影响其公务员身份又迁出).招至家里人的不满而召开了家庭会议.协议今后若此房拆迁的话,得到的费用由原户主(就是我爷爷)的8个子女共同分享,并写下了字据.但此外孙仅让他母亲(8子女之一)到场签字(名字签的是他母亲的)本人没有参加和签字.现在的户口情况是里面只有此外孙和他老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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