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打官司就算胜了,他们打击报复我怎么办?所以我有些犹豫,这就是国营单位的人的悲哀!2、我该如何取证和准备哪些相关材料?3、房子原价40万左右,现在该处房子超过50万了,我请你打这
更新时间:2006-12-28 22:24:37
问题描述:
还是昨天的事情!
我查了,是预收2万元购房定金,无购房合同,但我有另一单位的文件及我单位根据另一单位要求制定的一些表格、通知,收款收据,这算不算是他们发出的格式合同,因为文件规定说是先通过抽签确定购房人购买意愿顺序,先抽签的人有优先择房权,择完后再签合同,现在他们把我抽签择房权取消了,自然没购房合同。
还有补充说明:我当时提出不要房子的前提条件是当时退我定金,不退我就要房子,退了我就另择他处购买,并在当时已初步选好了,现在选的不是卖完了,就是涨价了。我现在是口说无凭,他们要是硬说我已提出不要房子,而不承认我的前提条件怎么办?如果单位其他职工不敢为我做证,可以采取匿名做证吗?也就是法庭上不能出现他们的名字,但可以由法官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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