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安局(或检察院)要对陈某提起公诉,以敲诈、抢劫罪论,至少判几年?像这种情况能不能按一般民事纠纷处理,进行一些经济赔偿?由于陈某年纪不大,且属于纯粹的法盲,假设法律在维护公正的前提下,能不能以教育
更新时间:2006-12-26 16:30:09
问题描述:
程某,男,19岁,农民,小学三年级程度,在兰州其姑姑的理发馆当学徒。当日,一女研究生在其姑姑的理发馆理发时向其姑姑告状说陈某企图橇其房门。于是陈某姑姑训了陈某。陈某得知后,在其同伴的怂恿下,觉得受到了冤枉,背着其姑姑手持水果刀找到女研究生要求精神损失赔偿1000元,女研究生被逼无奈给了陈某100元现金,双方争执过程中将女研究的手背划伤,于是陈某带她到医院包扎好伤口。女研究生说过几天再给陈某钱。过了几天,女研究生打电话给陈某说到某某地方取钱,陈某乃一法盲,信以为真,就两手空空去了,刚到现场早被等候在那里的警察抓获。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