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问题疑惑,真的不知如何做,因为到27号已经是15天的有效期了,如果现在才来换律师,又怕来不及,我们应该怎样办,因为我爸就因为对方鲁莽开车,不遵交通法规,连累我爸就得个残废了,我们只是要回我们的公道
更新时间:2006-12-27 09:23:44
问题描述:
那天我爸开摩托车载我姐去中山拿货回来的途中,经过横栏路段时,对面一辆货车突然越过中心单黄实线转入路口,我爸刹车不及,撞上去后昏迷,经医院抢救后差不多两个月后治愈出院但左眼因此次意外导致失明,后来中山交警那边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对方负全责,我们后来经人介绍委托了一间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帮我们将对方告成上庭,要求赔偿医药费和伤残赔偿等,便一审下来,法庭样样都支持,就是伤残这里不承认,说鉴定的地方不合格,后来我们又重新去法庭指定的中山公量临床医法鉴定所鉴定,我们正打算再作一次上诉,但依家离有效期15天已差不多,因为我们依家好怀疑这个法律工作者的能力,连鉴定地方都弄不懂,好似好多都做不到位,更因为我们这次算第二次庭审的了,不能再有错的,依家我们更怀疑究竟这个法律工作者究竟有没有这种能力,法庭会否承认他做我们的委托人去打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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