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另外,我们众多业主准备尽快对开发商提起集体诉讼,又该怎样操作?请在百忙中尽快回复。谢谢!顺祝:圣诞快乐!
更新时间:2006-12-27 20:51:17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是青岛人,04年在海阳市开发区买了一套期房,合同交付期是05年7月31号,由此我把青岛的房子卖了,与买主签订于05年8月31号将房子交于买主。可开发商迟迟无法交房,整个小区还是一个大工地,无奈与开发商交涉,其提供临时住房我暂时住下,等待房子的一步步完成,至06年初才勉强住下,一切配套基础设施均未到位。直到06年7月初才通知交房,我去接房开发商仍不能按合同拿出有关部门的验收证书,由此我们联名提交了拒绝接收房子的书面回执。至今未有圆满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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