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问您借条至今是否有效?2.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3.如果再例新的借条我该如何写才能保障自身权利?4.如果我想起诉他,法院是否能立案?
更新时间:2006-12-14 15:10:36
问题描述:
在2002年9月5日,我的父亲借给朋友王某20万现金,利息是按一年息5%计算的,有借条;但借条上只注明借钱时间没有何时还钱的时间.(因为王某有2处住房,所以父亲才会借钱给他)在03年6月我父亲因胃癌病逝.自从我父亲去世后每年我的母亲都会催促王某还利息.03-04年王某因种种原因都没有还钱,到05年还了利息15000元整.今年年底王某说好要把剩下的利息还清.我觉得之前的借据已经过了时效期所以想再立一份,顺便注明20万何时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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