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更新时间:2008-04-06 09:30:56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公司与同城另一间公司于2006年1月5日签订一份供货合同(产品为灯具),我公司已经按合同要求全部货物送给对方,对方也已经支付了总额的70%的货款,(余款合同写明工程验收后一周内支付),现该工程早已经于2006年8月份通过验收,但对方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余款,同时对方公司于2007年把公司名称更换为另一个名称(法人代表不变)。我司经多方努力,终于于2007年10月与对方公司重新签订一份付款协议,协议写明对方从2007年10月起分半年(2008年2月即为最后一期)付清余款10万元,(协议是以对方新公司名称签订的,协议内对方承认了之前的欠款,并盖了新公司的公章),但协议签订后至今,对方依然一分钱都不予支付,现已经过了半年付款期限,我公司决定起诉对方,请问各位,我司应该怎么起诉才能最大限度地补偿自己的损失?我们目前打算要求支付我们逾期利息,请问就该笔欠款应该怎么算逾期利息?(最后说明一下,当时的合同和新签订的协议均没有写明对方的违约责任,只是就欠款额和还款周期所签订的一份协议)。如有回复将非常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