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一点责任吗,我应该全额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6-12-13 09:56:43
问题描述:
我办公的地方在二楼,办公室里有我和另一位同事,8月份我办公室手机被盗(我们公司的手机基本上都是放在办公室),当时我并不负责管理手机但因为在一个办公室我和同屋的同事受到了一样的处罚。11月份因公司活动增加,我于17日也开始管理手机,晚上见同事把手机放在公司仓库,为保险期间我每晚也把手机放在仓库里而同事只是偶尔放那。23日因管仓库的不在公司,我和同事都把手机放在了办公室,第二天发现被盗。公司以告知我们不能再把手机放办公室位由要求我们赔偿损失。第一次被盗后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比如安装防盗门,安装报警器,把相邻的矮院墙加高等,公司也有保安,请问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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