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2004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曾就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的含义问题,对有关部门作出书面答复,认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归个人使用”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
更新时间:2006-12-15 15:50:09
问题描述:
去年,公司总经理未经股东会同意以公司名义将公司资金200万借贷给自己老婆开的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我报案后,检察院却认为是“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是民事纠纷。公司就我和他两个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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