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20号第30条和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第六章第六十条等规定,这名已亡者是否按照城镇长住居民身份依法索赔死亡赔偿金
更新时间:2006-12-09 21:40:17
问题描述:
—小型客车急速撞飞、撞倒迎面而来骑摩托车并带一人的两个人,当场死亡一人,第3天又亡一人。经清涧县交警大队鉴定为客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死亡的后者,原为农户但已在县城居住10多年了,有固定住所和固定职业:靠卖清涧煎饼供3个孩子上学(一个中学生、一个中专生、一个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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