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户,办了个设计工作室,今年10月份,我的出纳兼会计说她用自己的钱付给供货商2万元,扣着钱不给我,而她却拿不出任何证据,供货商说没有收到过钱,她也举证不出她自己取款的证据.问题是她因这笔帐受了刺
更新时间:2006-12-04 08:43:27
问题描述:
我是个体户,办了个设计工作室,今年10月份,我的出纳兼会计说她用自己的钱付给供货商2万元,扣着钱不给我,而她却拿不出任何证据,供货商说没有收到过钱,她也举证不出她自己取款的证据.问题是她因这笔帐受了刺激,精神有点不对劲,一跟她提要钱的事就情绪激动,我是事后才听说她以前得过忧郁症,现在她家人说她是因公造成她的病,请问我们应该负这个责任吗?她能算工伤吗?我们现在如何才能要回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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