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是我全部责任,说我没注意前方车辆动态,是造成事故的原因,道路安全法38条,处理程序规定第45第一项。对方驾驶私自改装的机动车,但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不承担事故责任。我还有信心投递调解书吗?改
更新时间:2006-12-06 07:35:35
问题描述:
当天我沿着单道公路开二轮摩托车一直向前行使,当快要经过一輛改装成机动的侧体三轮车与之并行时,三轮车突然向左方靠拢,左体轮子钩到二轮摩托车右体脚踏导致三轮车向右边自行车道翻倒,二轮摩托车还可继续向前行驶10米左右,后来停下回头看,三轮车已经压住车主,当时没报案,由于伤者说手痛动不了我用二轮车送其到医院检查得知造成左手肩膀锁骨骨折,后来报了案,交警来时,现场已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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