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问的是:像我这种情况,如果我不能回淄博公司工作,公司应给补偿能有多少,能不能要求公司在应有补偿基础上多给我一些补偿。我应该怎样要求。如果公司不同意我的要求,我应该怎么办?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6-11-30 21:03:22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我原是**医院职工,合同到期日为07年5月。医院于06年11月22日被**并购,**对我们职工的安排是:当日就让我们全部离开医院,说是到淄博专门处理1、到**医院上班(公司总部在淄博)。2、不愿去淄博有一定补偿。但具体方案到目前还没定下。
我现在的情况是:已经怀孕7个多月,家在青岛,不可能去淄博工作。但医院现在保险只给交到06年11月,我现在主要牵扯到生育保险:我已经咨询过青岛社保,如果我有单位一直交着保险,我将能享受到由社保发给我的5个月产假工资;如果我现在下岗按照失业人员自己交保险我将不能享受这5个月的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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