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离婚,我有什么权益可以得到法律保障?
更新时间:2006-11-26 15:34:46
问题描述:
我与老公于2000年6月结婚。2002年按揭购房一套,总价26万。首付款后,老公对我说想让其父母安心,写一份字条。当时我并不愿意,但他一再说是为了家庭和睦出发,房产证仍然写他的名字。于是我们就与他的父母签定了一份协议。我当时并没有去理会其意义,他们也没有给我留下一份。只模糊记得好象有三条(其具体怎么写的记不清了):一是老公父母支付首付款十万;一是老公父母占房屋的产权50%;还有就是老公父母具体永久居住权。
该房至于2004年办理了房产证,其名是我老公的名字。
现在此房已经增值,市场价值在50-60万元。
现我老公向我提出离婚,并说我们没有什么财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