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交房时间、办证时间、室内装修等约定,违约责任该谁承担?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06-11-25 20:36:03
问题描述:
律师:请指教!
抵款房,该谁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以房屋抵工程款。承建商接受了以房抵工程款的办法。为了避免繁琐的过户手续和交易税费,承建商未要求开发商过户房屋产权,并委托开发商销售房屋,在承建商与购房人签订(价格等)协议之后,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当时到房管机关登记备案,现购房人已领取了房产证、土地证)。 购房人按协议付给了承建商购房款。 开发商向购房人出具了付款发票。
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发商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交房时间、办证时间、室内装修等约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