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个公司的做法是否合适,有没有违背劳动法,公司现在不准备旅行保密协议,是否存在什么问题,他在什么地方需要有所诉求,我想他作为一个弱势的一方,需要您的大力帮助,希望您能给我们中肯的建议,谢谢
更新时间:2006-11-24 11:37: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碰到的事情这样的 我的朋友在浙江海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职,这家公司几年来一直在做税控收款机的项目,由于这是国家控制的金税工程项目,所以一直还没有推广上市,所以这个项目托的时间很长,您可能也有所耳闻,这家公司由于在这个项目托的时间太长,所以现在坚持不下去了,就要把我朋友所在的部门的大部分人都裁掉,其中也包括他,他是去年7月应届毕业来到公司的,合同签得是三年,到08年7月,中间还和公司签了一个保密协议,内容是离职后两年内不在相关的竞争公司任职,可以在辞职时补偿两个月工资。现在公司让他们自动辞职,说是可以把工资发到12月底,然后再加4000元补偿,他现在的工资家补助将近2000块。并且公司不履行保密协议的规定。
这就是具体的情况
我想问一下您这个公司的做法是否合适,有没有违背劳动法,公司现在不准备旅行保密协议,是否存在什么问题,他在什么地方需要有所诉求,我想他作为一个弱势的一方,需要您的大力帮助,希望您能给我们中肯的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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