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否属于工伤赔偿范围?如果是,请问属于几级工伤?一次性赔偿的最高与最低金额为多少?如果包工头不愿意赔偿或赔偿金额过低,是否可以找施工单位赔偿?
更新时间:2006-11-22 09:31:49
问题描述:
2006年11月15日,我表弟在东莞一装修工地发生工伤意外,右手大拇指被砂轮机切断。经过诊断,由于切割部位严重受损,已无法接驳,现在医院留医。我表弟属于施工单位属下一施工队伍(队长为包工头)。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进场开工时并未与包工头或施工单位签订任何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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