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规定暖气费用就一定和房屋的产权绑在一起的规定?也就是供暖公司坚持的按户收费,不管房主是谁。2、如果供暖公司起诉我(欠费应该是他们之间的债务问题),有没有道理?胜诉的几率
更新时间:2006-11-20 19:44:04
问题描述:
2005年10月份,我在五塔后街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买房之前,经验少,但是也让原房主出示交费单,但他推脱说票据早没了,问了原房主,有没有什么拖欠的费用,他当时说没有,后来我们办理了产权转移,后来得知其有欠费。办完后我让他去把所欠费用结清,但是其没有履行.主要是暖气费用,有两年的欠费,但是当时我们在买房的时候签定了合同,其中有一条就是:与甲方(卖房者)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但是现在供暖公司让我缴纳以前的欠费,而且还拒绝收取今年的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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