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可否告他敲诈?他是否有权利要求重新付款给他?我自己的财产原本没有15万元的,是家人为我凑了一些,我才能和他分手,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您百忙中能解答我的疑惑.谢谢.
更新时间:2006-11-18 20:01: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今年37岁,现与母亲和弟弟合伙做服装生意.
98年我认识了他,并与他开始同居,他那时在一家单位工作,效益不好,于是他来到我的店里帮助我打理生意,每月得到工资1000元.直至今年7月份,我提出与他分手,他同意,但要求给他15万元钱,家人为我拿了一部分钱,加上我自己的存款,我付给了他15万元,他也写了收条,并在收条里写明不会再向我要钱.可过了一些时日,他说他后悔了,继续向我要钱,并经常打电话骚扰\\\\\\\\\\\\\\\\\\\\\\\\\\\\\\\\威胁我,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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