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怀孕了,请问学校仍要解聘我有道理吗?如果他非要解聘的话,应该赔偿多少呢?第二:社保能全部补交吗?(听说只能追交两年的,两年之前的就不能追了,是这样的吗?)我打算仲裁.第一:请求
更新时间:2006-11-15 11:42:45
问题描述:
你好,我所在单位中专学校由市政府决定与另一个学校合并了,8月30日发了我的解聘通知,9月4日,我去医院检查,发现我有了身孕一个月了,但学校仍要解聘我,并不赔偿任何经济赔偿金;第二,我于2002年6月份进入学校工作,2006月3月份才帮我购买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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