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承包农田吗?如无法承包农田,还能追回损失吗?
更新时间:2006-12-07 14:30:35
问题描述:
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我该怎么办? 我同甲方签立一份土地承包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土地承包协议书 甲方:xxx村xxx组(具体村.组.姓名.略) 代表人:xxx 该组组长 乙方:xxx 为搞活经济,增强土地效益,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将本组东荡原xxx承包的土地承包给乙方种植经济作物.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xx村东荡原xxx承包的土地33亩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金每亩200元. 二.承包金6600元,预交押金2000元,农历9月15日履行合同时一次性交清余款4600元. 三.此承包协议暂定柒年,从2006年农历9月15日起至农历2013年9月15日止.在承包期内,乙方按时履行协议.协议期满乙方如需再包的可以优先继续承包. 四.承包金分两次交清,第一次在6月30日,第二次在9月15日交清,不得延期. 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就是上级有关部门补偿的款项,跟乙方无关,乙方如果田内排涝抗旱由自己负责,电站排涝费用与乙方无关.乙方灌溉用水,不管是自然水还是甲方电站供水,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前来捣乱,否则发生一切损失由甲方全权承担,允许承包田四周可以栽树. 六.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允许土地整平,不许在田内挖深塘.深沟.田内不许栽树. 七.乙方承包土地边上的一段路面归乙方所有(待现有树木承包期满.砍伐后),乙方有权种植庄稼,别人不得干涉. 以上协议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违约全贰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公证单位各执一份. 公证单位(阜宁县三灶法律服务所 盖的章) 甲方(签字)(10个本组村民代表签的字) 乙方xxx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同意承包给乙方06.7.26.(村民委员会盖的公章) 见证书 二oo六年(见)字第5号经审查核实,xxx村xxx组代表人xxx与xx村xx组村民xx所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真实.合法,现予见证. 见证人xxx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盖的公章) 今收到 土地承包金贰仟元正(小写2000.00元) 据xxx(代表人组长签字) 见证人三位村民签的字) 现已有十几亩被甲方本组村民抢种大麦,而我从协议立好后已备齐33亩田的小麦种.农肥等.现如今田还没有交接成功.我该怎么办?向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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