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知道,他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想要求他搬出我家的房子。因为他违约在先。请尽快回复为盼。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6-11-13 19:04:21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 今年我妈妈家有一套房子出租。当初签过协议,物业,水电,煤气,采暖费等费用由租方支付。而且当时是我签的协议。签协议的时候说了,如果今年收采暖费的话,就由他家来交,如果不收的话,那就都不交。结果今年采暖费采取补贴的形式发放到我妈妈的工资里,然后又扣除了。因此现在我要求他家来支付今年的采暖费。因为我给他打电话之前,我妈妈跟他联系过,商量今年采暖费如何交的问题,当时我妈妈说因为今年采暖费是补贴的形式,那么补贴标准60平之外的面积(我家是74.1平)由他来支付。可是当时电话结果是他不同意。后来,我又打电话找他,跟他商量采暖费的事。这次他却同意和我妈妈商量的结果。只是当时没有书面的协议,而且当时他和我妈妈商量的时候,他不同意我妈妈的说法。而我要求是他来支付全额的采暖费。因为他租住房子,采暖费跟水电费等费用是一样的,都要由他来支付,因为他在使用暖气。可是他却说,当时跟我妈妈商量的结果他同意了。现在不同意我的说法。还说要是打官司他奉陪到底。我觉得很奇怪,现在怎么变成这种结果了。我给他打电话的目的是:因为他家是去年2月1日租到今年2月1日,这样采暖费我是按照,他租期内的由他来支付,剩下的时间发生的采暖费我来支付,我要跟他商量的是这事。可是他就说跟我妈妈商量完了。他同意补差额那部分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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