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能申请执行?
更新时间:2008-02-22 14:09:43
问题描述:
我一朋友在2004年6月被摩托车撞伤,后经法院判决,于2004年7月26日下达判决书,判定造事者赔偿我朋友各项费用5万余元,但到目前为止,只在最初支付了5千元后就不在赔偿了,期间多次催讨,均回避搪塞!根据掌握情况,不是造事方无力赔偿,而是不愿意赔偿!
我看了相关资料说执行申请书必须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提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则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就目前来看,离判决书下达的日期已经过3年多了,我朋友是否还能申请强制执行?要是不能了,又该如何办,才能得到他应得的赔偿!
请各位律法方面的高手帮忙指点一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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