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配偶一方去世另外一方继承时是否还要考虑被继承人父母及子女的继承人。父亲是否能够以配偶的第一继承人身份获得公证及存款?
更新时间:2006-11-14 11:24:06
问题描述:
02年母亲在厦门存了一张4000元定期存单,后母亲因病去北京看病,看病时包被偷,存单也同时丢失。05年母亲于吉林省白山市去世。父亲于今年11月份到厦门,去银行要求取出存款。但银行要求到公证处公证。但公证处要求公证处工作人员要求提供5项证明书才能够出具公证书:
1、 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页。
2、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书。
3、 被继承人父母(如父母去世要出具死亡证明)和所有子女亲属的证明。
4、 银行出具的遗产证明。
5、 如果放弃继承,放弃者(被继承者的父母,所有的子女亲属)应亲自到公证处出具放弃证明。
但目前情况是,我母亲的父母(老家河北)已去世多年,妹妹嫁到山东,如果获得这些证明的话需要跑4个省,实在不值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