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您能予以回复,及帮助!谢谢!
更新时间:2006-11-11 21:31:50
问题描述:
你好 你的回复我们看了,很感谢你在百忙之中对我们的回复,我们是咸阳公路局的正式员工,是97底借调的,原先是咸乾一级公路收费管理处,在99年体制转型后,成立了咸永路业公司,如今是民营企业{99年被陕西省桃花源旅游有限公司收购,他们持百分之七十的股份],我们现在就是想回原单位,还有希望能得到和公路局职工一样的待遇。不知道这些在法律上能否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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