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说必须找法院调解,但是这些钱不足以打一场官司,也许房东就是看到了这点,所以想赖掉押金..请问您,这时候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11-06 16:07:37
问题描述:
我是2006.6.1号入住,押1月付,房租 800/月(我租的房间9平米左右),2006.11.1日搬出
(租住期间,房屋无任何损害)
2006.11.4日,我约房东准备要回我的住房押金,但是房东不仅不退还,而且却以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说我反欠了他1300多(其中一条:我妹妹路经北京,住在我那4天,我当时住的是客厅,他竟然说4天需要格外给他800,每天200,按宾馆标准)
我拿出合同,和他讲道理,但是他根本不理睬,我叫了110,但是警察说不在他的管理范围内......我很惆怅,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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