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就此事的程序上是否合法?对于绿地变更为房屋,对于受影响的业主只需要通知即可吗?不需要征得受影响的业主的同意和听证后才能获得规划部门的批准吗?2、批准规划变更的主体是否合法?原规划批准部门
更新时间:2006-11-07 15:16:39
问题描述:
我所购的预售房,原规划是四联排,签订合同4个月后,开发商发个变更为六联排的通知给我,区规划局(原规划批准单位是县规划局)和设计部门签字盖章表示同意。并附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意思不同意就只有退房。我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并且还本付息3个月,不想退房。我找开发商索赔房屋差价,开发商只同意两年的物业管理费。我们不同意,想要开发商补偿房屋差价。现在开发商干脆说他们所有的都是按合法的程序走的,也没有违约,不予理睬我们买受人的意见。但我觉得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什么这么难得到保障。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