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律师,您好!请问我应该怎么样才能讨回我的工资和费用等?期盼你的解答!谢谢你!
更新时间:2006-10-30 20:22:45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1月开始在一家外企宁波办事处工作。但是我和该办事处的人事代理公司(宁波外企服务公司)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办事处也没有为我上交员工基本社会保险。我的工资是印度老板以现金形式发到我个人手中。期间我于2005年10月被办事处派到深圳常驻,负责该办事处在广东的业务。但是在2006年6月底,办事处突然通知我宁波办事处不再需要我,于是我就同意(考虑到在这个办事处干下去没有好的个人发展前景),同时我和宁波办事处清算了我的工资和期间为办事处垫付的办公费用,最后双方在E-MAIL里达成一致:办事处付清我的工资和垫付的办公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多元,我还回属于办事处的办公用品。此后,我一直通过E-MAIL,MSN等方式向办事处的印度老板索要工资,印度老板一直不回答。直到2006年9月4日,印度老板在MSN上回复说不给我的工资和垫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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