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合同能受法律保护吗?2、我这样的起诉的话,我能要回我的购房款吗?3、装修的钱能要回来吗?4、有补偿吗?
更新时间:2006-10-26 21:53:29
问题描述:
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法律相关网站为我们这弱势群体咨询的地方
我需要帮助的事情是这样。我在2004年通过朋友介绍买了一套房子
房子是武警边防总队的房子,我的合同如下:
售 房 协 议
甲方:xxx
乙方:xxx
该房(xx省xx市xx路3号502室)乙于2004年5月10日完成购房交款
总计:(壹拾贰万五仟元整,于2004年4月9日付定金伍万元,5月
10日付陆万伍仟元整,余款壹万元整,由甲方负责办理产权证并交
给乙方之时一并付清)。产权现单位正在办理之中两年内。
此房从2004年4月9日后所发生一切意外情况(如火灾、电灾、水灾
等及任何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此房无任何经济纠纷。
甲方:xxx 乙方:xxx 担保人:xxx
2004年5月10日
现在房子已经(武警边防总队)开始房改,她为了能够以后还能在单位
分到房子她是按单位评估价购买的,到地方(房地局)不接受他们的房改
方式,其他邻居是按地方的政策房改的都已经改了。她现在也是后悔把房子
卖了。可我的房子在去年我要装修的时候给她打电话问能不能办产权,她说
可以,我就把房子装修了花了5万多。她现在不想卖了,产权好象也不能办了,
她拿着她老公是公安厅的领导职务开始耍起了不正当方式,她让我起诉她,
我怕的是我的房主是他老公的名字,但也是婚后财产,我的合同是和他老婆
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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