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得到當事人合理的賠償?交警這種處理交通事故的方式是否也存在不當行為?事故認定書我們不認同,交警又不讓管,該怎辦?如果真的像交警所說,對方無錢給,我又該怎辦?還請您能不吝指點.深表感謝!
更新时间:2007-01-08 18:46:41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一名打工者,老家江西.有幸在綱上得到一个这么好的咨询地主.聯想到我家現在憂愁的此事,特想咨詢您一下.
事情是這樣的: 我父親在06年9月29日早上騎自行車去縣城的路上,被一摩托車所撞.家父已64年,當時騎車緩慢右行上一小坡,對面一摩托車,上載兩人,下坡而行.兩車相撞,家父左大腿股骨被撞斷.對方共三人也倒地,受皮外傷(醫生后証明的).當場有人報警110和拔打120,救護車先來,后交警到,交警有拍照,作記錄.登記對方車號.后扣了對方摩托車.后負責此事的交警表示:對方車有駕照,但2006年未年檢,且未投第三者強制驗.
在家父送醫院時對方在我家人的要求下9月29日交了1000元,第二天9月30日又交1000元.從直無蹤影(對方從10月1日至今從未到過醫院看過家父,從未與我們聯繫過).家父從動手術至今已花費18000元(自己已掏16000元),且現還在醫院休養.醫生說需靜養3個月.我們無數次聯繫負責此事的交警,請其能找到當事人來調解此事,但交警說沒法聯繫到此人,說一直都是他的一個親戚在跟交警隊聯繫.此交警一直答復我們的是:我們也沒辦法,他家窮.沒錢給.您就自認倒霉.就當作您父親自己跌倒(交警與當事人的這個親戚很熟).我們說你能否把他親戚的電話給我,我們自己來聯繫一下呢,此交警表示不行.說當事人的這個親戚也不會管這事的(反問我:要錢的事您管嗎?).說他絕不會幫這個當事人的.
10月17日交警把事故責任判定書給家父(附上此事故認定書).上述:開摩托車的人負主要責任.我老爸負次要責任.我們不認同,認為開摩托車的人應負全部責任,交警說他們不會判錯.不讓我們過問.
據另一交警說:10月18日對方的老婆有到交警隊一次.詳細所談他們不知.昨天(10月22)我有打電話詢問負責此事的交警案子進展如何.此交警說沒進展.我問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無交到對方當事人手中,此交警表示他已把此書交給經常跟交警隊聯繫的那當事人的親戚了,但又說他親戚拿了此書也不會幫的.就是找到當事人,他家窮也無法給您錢的.
現在情況是:我家里借錢給我爸治病.已欠很多債.本來種田人家不富裕.現是雪上加霜. 開摩托車的那人也不出現,也不來處理. 交警也以找不到他本人,說就是找到他,他家窮,沒錢給.也沒用.來個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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