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再次请问一下谭律师,这两点原公司的负责人分析的有理吗?我胜诉的机会大不大?期待您的回答!
更新时间:2006-10-26 17:07:35
问题描述:
谭律师您好!
请恕我再麻烦您一下,我以前和您咨询过的关于公司辞退我的事情,
今天原单位的负责人打电话过来和我谈过了,
一、关于星期六加班费的事情,
她说当初我来公司的时候就事先说好的,(包括做六休一,报酬为多少!)现在我提出支付加班工资,这个我是站不住脚的。
二、就是关于辞退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赔偿我违约金的问题,她说我犯的是劳动纪律,没必要提前通知我!况且我和公司的试用合同上面也有这一条,犯了劳动纪律是立刻辞退的,所以她又说我这个也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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