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起诉吗?
更新时间:2006-10-28 12:41:56
问题描述:
我老公是长庆油田的一名国企职工,1998年公司将他调到一个三产小单位搞成包。具体情况是这样,设备是公司的,共6个正式职工(其中一个人是队长),都是承包人,其余的人是临时雇用的。公司和此小单位有一合同,规定每年向公司上交利润多少,剩余的利润其它6个职工分享,问题出在公司没有明确规定6个职工的用工性质、利益分配原则。结果队长从2000年开始以老板自居,随心所欲。职工一年不能回家休息(工作是在野外打油井),不发月工资,年终不结算,不集中统一发工资,让每个职工去他家讨工资,结果谁也不知道谁拿了多少钱。我老公2000-2001年没有拿到工资,2002年就调到另一个单位了。随后的几年里,我老公多次找那位队长讨工资,他都辟而不见(他现在仍在陕北打油井,只有春节才回家几天)。2004年时他给了我老公2万元,当时我老公要求他写欠条,他拒绝写。今年春节时,我老公去找他,他答应给3万元,过两天来拿,后来就再也没有找到他的人。2006年6月28日我老公突发心脏病去世后,我找他要工资,他却矢口否认,他说他自己是老板,我老公是打工的,工资全开了。我让他出示领取工资的单据,他说公司没有要求他做账。我认为这与公司当年的制度不建全有关系,我找了当年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已经晋升为高一级的领导,他推托无能为力。 他43岁,我女儿才9岁,他的去世,对我们母女来说是天塌地陷,还要遭此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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