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端经过:我父母有一套东电公司的投(建)资房,去年初因我们兄弟三人要购买个人住房,购房的钱很紧,为了分别支援给三个儿子一点钱,于是一家人协商下来:父母将自己的投资房转卖给大哥,当时按105
更新时间:2006-10-25 12:53:41
问题描述:
事端经过:
我父母有一套东电公司的投(建)资房,去年初因我们兄弟三人要购买个人住房,购房的钱很紧,为了分别支援给三个儿子一点钱,于是一家
人协商下来:父母将自己的投资房转卖给大哥,当时按1050元每平方算的,因东电投资房没有办理产权证,因此无法准确证实此房的实际平方
,当时老爸在东电房产公司办理购房贷款时,是按面积99.28平方贷的,于是当时就按的99.28平方算房价,即总价是:99.28*1050=104244元
。老爸分别支援三儿子各15000元,其余的留下给自己另外去购买一套房子。即:104244-15000*3=59244元为父母用。
以上我们家人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并写了相应协议书,一式四分,并签字认可。
事端原因:
去年在办理房产证时,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却是113.12平方,东电房房公司解释为,因是单位建资房,当时是按零公摊面积贷的,现已经
改革为商品房,所在加上公摊就是113.12平方,因此父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A.如果按以前协议房子平方算,时过境迁,对于老二、老三就不
公平,因为其他两个儿在外面卖的均是按房产证上的平方购买的。B.既然都是卖房子,就得按房产证上登记的实际平方算,因为这也涉及到父
母(卖方)和老大(买方)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税费(肯定是按房产证上面的平方扣除的)。C.大嫂对父母也不是很好,也没有一点礼貌、一点
修养。因此父母向老大再次协商,叫其补够113.12平方的钱,即在以前房总价基础上再补1050*(113.12-99.28)=14532元。之后的所有的税费由
父母缴纳,包括购方(老大的购置税)及父母(卖方)自己应缴的税费。经协商老大也觉合情合理,于是就同意了,只是没有签相应书面协议
。后来可能由于大嫂或其它原因,他们不同意了,他们只同意以前我们一家所签的书面协议,即只承担99.28平方的房价,而且产生的税费各自
支付。
结果:
当然父母遇到这种事,肯定是很伤心的了。从人之常情来看,我也觉得太没有人情味了。大嫂他们太不可理喻了。当然这只是从个人道德
观和个人人生观来看待这件事了,我想向律师你咨询一下,从法律角度出发,老爸应该或能够要回那113.12-99.28=13.84平方的房款吗?考虑
以上各个方面因素,如果事情发展到在法庭上见面(打官司),我们(当然站老爸一方了)胜算有多大?望尽快回复,非常感谢在你百忙中抽时间看看,谢谢,
谢谢,联系人:邓磊,联系电话:0838-8912360,0838-2510921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