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现在执意要离婚,而女方为了他买掉了自己的一套住房,并且还把亡夫的死亡赔偿金一起用在了装修房子和家用电器上了,那女方是否可以得到这套住房呢?已经结婚6年了.
更新时间:2006-10-25 13:28:26
问题描述:
我是四川的网友,我从律师网上看到了你的介绍, 我冒昧的想咨询您一件事,(到底什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看到新婚姻法是第19条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假如夫妻为再婚家庭,男方在婚前有一套单位的房改房,但是是空房,是婚后女方出钱装修.买家俱和家用电器等,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像这样那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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