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继续租来再转租他人。这算犯约吗?以上这三条可否统一为每年租金为伍千元敬请答复
更新时间:2006-10-31 16:01:29
问题描述:
我租了一间店面,付款是一年,因我私人原因不能开店,现还有半年的租期,我想问一下转租他人,别人是否可以享有同一权益。(房东表示如果我来年不租,只有半年的转租权)
协议上有如下几条:甲乙双方协商租金年伍千元整。
出租时间定于2006年4月8日起至2007年4月8日止。 今后若在同样的租金情况下,甲方应你先出租给乙方。
以上这三条可否统一为\\\\\\\"每年租金为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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