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子(被房管所)卖掉!(房管所说有派出所开的户籍资料,证明没人在户口里了.就能卖了)你说我户口如不能迁入,剥夺了我的房屋使用权!就是因为强迁我户口才将房子卖掉!派出所难到没责任吗!我能再告派出所吗
更新时间:2006-10-19 01:00:16
问题描述:
我和奶奶共同生活十几年,户口(2人)一直在一起(是公房)。户主和租赁人是奶奶.派出所为帮他人(奶奶的儿子)取的经济利益,没有经我和父母同意,强行将我的户口迁到我父母处,导致公房卖掉,我父亲又以无权强迁告派出所,现法院作出判决,撤消将我户口迁至我父亲的行政行为!
请问,我的户口能否恢复到强迁前的状态!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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