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问一下,第一,我可否控告他炸骗罪名,第二,如果在这种罪名不成立的情况下,我可否如数拿回借款,第三,如果他无力偿还我可用什么方式让他归还?
更新时间:2006-10-16 13:41:04
问题描述:
我和肖是在网上相识的,在网上的同时他就告诉我,他在通用汽车人事部里工作,因为我们都经历过离异,总感觉这样经历过婚姻的人不会再去伤害欺骗对方,我们于7/24日出来见面,在见面之后的交往中他告诉我,他的月薪及他自己的存款情况,和家里的一些情况,随后的几个星期中,他还带我去看房子,还要带我去香港旅游,安排学车,在这一切之前其实出来的一切开销都由我来承担,我只是感觉既然大家在一起了,就没必要去怀疑什么,而且在这其中他有很多东西都在欺骗我,可以说先前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是真实的,这是在我慢慢调查中了解到的,所说这文言基本为零。在我发觉这一切之后,他主动提出要给我写一张借条,答应今年的10/5归还,但直至今天一直是今天明天的在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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