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园、自留地种作物可否申请赔偿?如村里不同意,我该找什么部门解决?这种自卖自要的形式是否合法?土地不重新分配是否合理、合法?
更新时间:2006-10-16 14:29:35
问题描述:
我村生产二队家户现有耕地采取如遇国家、集体征用所赔偿的金额由农户自卖自要形式。耕地以后都不变动(娶、嫁、生小孩也不重新分配)。以前属于集体的土地个人开茺或有作物种上的都归该个人所有(虽无此政策,但已有此先例)。现我家有原老房前一片竹园,已有二、三十年的历史,现村中规划建房,因征用价格太低,我家不愿征用,园边有一块自留地,规划的房屋与地很近,影响作物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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