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争取到我应得的利益,不知该如何办理。另动迁组告知,在动迁过程中,户主代表一切,可以不经过我就签署协议.我不知道动迁组说的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06-10-11 21:48:43
问题描述:
7本人为会沪知青子女,当年户口迁回上海,落户于舅舅处,也就是上海的湖南南路。今年的7月,湖南路进行道路扩宽,开始市政拆迁。
我舅舅于8、24日签署协议,领到了54.5万元。直到9、27日本人和姐姐有事经过城隍庙才发现,该处已经在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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