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这个房子的名字是我的,从法律上应该说是我与妈妈的共同财产,还是我个人财产。母亲把房子过户给我时并未办理赠与公证,现在需要补办一个吗?如果我同意他们回来住,那么今后我是否有权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无条
更新时间:2006-10-11 13:47:08
问题描述:
您好,大致问题是这样的。三年前我父亲去世,父亲留下的房子改成了我母亲的名字,去年我母亲改嫁,改嫁前几个月把房子过户给了我。不久我就要结婚了,先生是日本人,我们明年最晚年底就要回日本。母亲和现在的丈夫打算等我走后回来住,因为对方有一个和我同岁的儿子,也要结婚,他们打算把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留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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